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0日至10月25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纪委监委机关(以下简称“州纪委监委”)开展了提级巡视。2023年12月5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州纪委监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实巡视整改
州纪委监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整改工作部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统筹推进系统整改、源头整改。把握关键环节,对突出问题坚决整改、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对长期任务紧抓不放、持续用力,经常性会商研讨、协调工作,不定期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印证整改情况,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取得实效。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健全内控机制,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有力促进了整改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融合、互促共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逐项逐条抓实巡视整改
(一)关于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全力协助党委推动纪律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正风肃纪反腐,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岗位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4年上半年,案件查处数量同比增长29.9%,采取留置措施同比增长42.9%。深入清理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对74家单位下发梳理廉政风险点的工作提示,找准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过大、监管缺失等廉政风险,动态更新“廉政风险清单”,健全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系统性风险问题。
2.着力规范权力运行“监督网”。坚持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政治监督重点,2024年上半年,深入开展州县乡三级纪委与下一级党组织“一把手”个别谈话、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内设机构“一把手”谈话等171场次,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协助修订完善“四个责任清单”,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倒查追究不认真履职的责任主体,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修订完善乡村两级“小微权力”清单,公开乡镇(街道)权力事项13类73项、村(社区)权力事项12类68项,实行清单化确权、公开化亮权、常态化督权。
3.突出重点纠治“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查办重点案件,严惩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深挖“一桌餐”“会所宴”“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巡视反馈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9件210人。彻查酒驾醉驾、赌博等背后的风腐问题,加强与州公安局协作配合,持续深化与公安机关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落实“一案五查”措施,对2023年12月以来58件酒驾醉驾案件开展提级审核,查深查清背后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4.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坚持把查办案件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65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76份,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推动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强化对以案促改工作的跟踪监督和督促指导,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亲自指导相关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整治、深化警示教育等,督促有关单位推动解决问题、规范决策、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精心制作《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课稿,分期分批开展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专题培训。
(二)关于履行专责监督职责方面
1.强化政治监督。紧盯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政治要件”来落实,聚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服务新疆“五大战略定位”大局,紧盯维护社会稳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贴民生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等重点任务,研究制定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措施,每季度会同州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深入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常态化进园区、走企业、访群众,以办事群众身份“走流程”,以工作人员身份“坐窗口”,督促整改问题36条,着力纠治“新官不理旧账”、政府失信、承诺不践诺、签约不履约,以及党员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失职失责、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紧盯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织密安全监督网,压实各级党组织安全生产责任。
2.深化日常监督。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动被监督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各县市纪委监委开展交叉互查、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强化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协调开展“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有效推动派驻机构“减负、提质、增效”。采取下沉基层指导监督、协作区交叉监督等方式,有效提升“偏、远、小”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3.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持续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强对县市案件办理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办案安全、程序手续、措施使用、涉案财物处置等审核指导。召开全州审理工作座谈会,深入开展案件评查,“面对面”进行指导,不定期通报存在的问题,推动案件质量提升。采取以学促干、以学代训、以干带训等方式提升办案人员综合素质,把懂业务、有担当、敢负责的办案业务骨干充实选配到县市纪委监委班子中,不断提升县市纪委监委案件查办的能力水平。
(三)关于推动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扎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及时开展整改成效评估,对整改不重视、责任不到位、进度缓慢的部门单位严肃追责问责。联合相关单位对审计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地核实、跟踪督办,深化监督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室组”联动监督优势,将巡视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针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督查问题台账,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成效综合评估,对账销号、动态更新,对整改各环节开展全周期全流程监督。
2.巩固巡视巡察整改成果。开展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对超期未完成整改的下发《督办函》,推动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整改。针对巡察整改边改边犯问题,开展“室组地”联动监督,蹲点进行调研指导,持续紧盯、跟踪督办、推动整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用好巡察成果,建立健全管根本、立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四)关于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面
1.协调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对州管国企、州直院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深化改革等方面开展调研,会同州党委组织部逐步配备纪委书记。完成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充分利用党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纪委监委培训资源,组织州管国企、州直院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纪法能力。
2.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统筹“四项监督”衔接工作要求,将其纳入州纪委监委机关年度调研课题,深入调查研究,推动形成一批智力成果,合力推进监督贯通融合。认真落实与审判、审计、统计、财会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监督信息共享、规范问题线索移送,促进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强化对纪委委员的管理和领导,制定非纪检监察系统委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参与涉及相关专业领域政策解读、意见咨询等工作,从制度层面保障纪委委员作用发挥。
(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26次,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年度学习要求,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提高学习的灵活性、实效性。
2.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优化党建工作举措,推动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梳理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任务清单,明确24项工作任务,按照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完善机关纪委工作职责,厘清职责边界。健全完善党支部书记考评机制,把党支部书记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强化党性锻炼,提高履职能力。对机关各支部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党内活动。
3.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面梳理干部职级职数空缺情况,分批有序对符合条件的干部晋升职级。严格落实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措施,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政治家访,有针对性地开展读书分享会、趣味运动会、健身徒步等文体活动,定期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和学习生活等情况,促进沟通交流,缓解工作压力,凝聚队伍力量。积极选树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4.巩固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全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会要求,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定期检查核实,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打好“警示教育、排查整改、促改促治”组合拳,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和规范约束。坚持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以案为鉴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健全长效机制,以工作实效检验巡视整改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以更高政治站位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教育引导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要性,增强持续推进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以更实举措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坚持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直接抓,把整改压力传导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拉单对账、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把问题是否解决、情况是否向好作为评价标准,坚决防止敷衍整改、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对巡视反馈自治州部分国有企业、州直院校未配备纪委书记问题,严格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逐步配备纪委书记,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严管严治,以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检验巡视整改实际成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州纪委监委班子自身建设,着力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果,健全严管严治体系,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直面问题、动真碰硬,以务实的态度、求实的精神、扎实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6-2015292;通信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迎宾路31号州纪委监委办公室;邮政编码:841000;电子邮箱:bzdwxcb401@163.com。
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