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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州纪委监委坚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助力“1+3”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发布日期:2020-06-19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

    巴州纪委监委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始终坚持聚焦“1+3”重点工作部署和“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痛点”“堵点”“断点”问题,强化精准监督执纪,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聚焦重点部位,打好疫情防控主动仗。巴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围绕“四不”目标,落实“防、治、控、保、稳”五字方针,成立由县(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县包乡镇及疫情防控重点部位机制和每日研判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切实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决策部署,健全上下联动、群防群控、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防控一线,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推动工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追责问责403人,问责党组织8个。

    落实包联指导,加强社会面防控监督。通过召开县市纪委书记工作例会,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制定《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由州纪委监委9名班子成员带队成立9个监督检查组,常态化对全州落实“1+3”工作进行分县市包联指导检查。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台账和呈批手续,做到问题线索及时受理、逐件核查、分类处置、限时督办。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落地,共追责问责338人;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人,行政处罚单位26个、48人;州党委主要领导对2个县委班子进行约谈。

    坚持精准监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出台《巴州支持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11条措施》《巴州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优惠政策清单》,重点对各责任部门落实惠企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累计返还单位和企业社会保险费5437万元,发放社会保险补贴725万元;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税额、医保、房租、水电气费等共计11.4亿元;累计放贷43.54亿元;落实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1.02亿元。州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对全州复工复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梯次有序复工生产。全州168家规模以上企业、181个续建项目和巴州境内自治区调度重点项目全部复工,228个新开工项目全部开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率98.64%,各企业员工返岗率均在100%以上。始终把损害市场主体利益行为和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问题做为监督重点,深入662家复工复产企业实地走访调研,监督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和协调解决困难诉求情况。目前,发现的141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巴州纪委监委  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