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监督全州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围绕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从即日起,巴州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
4、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等问题;
6、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违纪违法问题;
7、其他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996-12388(24小时受理)
网站举报:http://xinjiang.12388.gov.cn/bygl/
微信举报: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巴州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风楼兰”举报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巴州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