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山之石

    云南聚焦生态环保做实做细监督 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发布日期:2026-09-29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W020260928263854670845.jpeg

    图为近日,云南省富源县纪检监察干部在胜境街道青石社区稻虾连作基地走访了解产业发展与生态环保有关情况。段小克 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

      中秋时节,走进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小渔村,良田湿地环抱村落,帐篷民宿沿水而建,渔船、码头、楼阁相映成趣,一幅“湖城相依、人水和谐”的画卷尽收眼底。如今的小渔村,已从昔日房屋破旧、污水横流的“泥巴村”蝶变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蝶变的背后,是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开展的有力监督。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云南省纪委监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生态环保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推动责任层层传导、问题逐项整改、制度持续完善,护航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紧盯生态修复、流域治理、绿色产业发展等关键环节,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抓好生态环保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扛牢的职责使命。

      省纪委监委将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必查内容,推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着眼“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目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生态修复、流域治理、绿色产业发展等关键环节,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做实政治监督,关键在于选准切入点、找准着力点,确保监督精准发力。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将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作为监督重点,聚焦洱海水质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目标,推动将河湖长制落实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布局调整等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坚持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同向发力,建立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督查、成果共享机制,督促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担起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督职责,压紧压实“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政治责任。

      作为通海人民的“母亲湖”,杞麓湖曾因部分水体治理项目推进缓慢、水质改善未达预期等问题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点名。让杞麓湖重现碧波,既是当地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沉甸甸的政治责任。

      “我们将杞麓湖保护治理作为监督重点,成立工作小组,一周一监督、一月一调度。”通海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他们围绕中央和省市反馈问题,逐项梳理形成重点监督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针对“两违”整治进展缓慢、入湖河道垃圾综合整治项目超期未完成等问题,及时约谈相关单位党政“一把手”,压实整改责任。

      如今,杞麓湖正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在通海县秀山街道六一社区龙潭沟湖湾区,曾经浑浊的湖水如今清澈见底,水下水草摇曳;沿湖而行,一排排水杉、池杉构成连绵的生态绿廊。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办案引领,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加强生态环保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履职尽责,也离不开严明纪律和优良作风作保障。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保持高压态势,对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保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主动,做选择、打折扣的坚决纠治,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穿透和震慑作用,紧盯生态环保领域项目审批、资金分配、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针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部分州(市)严重破坏森林生态,部分城市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黑臭水体整治不力,建筑垃圾处置管控不力、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部分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不力”等问题,省纪委监委以事立案、直查直办,严肃责任追究,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73个责任党组织、142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生态环保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大、项目资金密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审计等情况,分类梳理制定问题清单,靶向选取资金量大、群众关注度高、风险隐患突出、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开展“蹲点”调研,全面排查、严肃整治生态环境执法不严、环境违法查处不力、群众环境权益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澄江市纪委监委将监督“探头”对准抚仙湖保护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从环湖棚改暨生态移民搬迁、土地休耕轮作资金使用破题,围绕项目审批、经费拨付、补偿款兑付、土地租金兑付等,实施全链条、全过程监督,重点查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及利益输送等问题。

      对监督发现的生态环保问题,深挖根源、提出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制度

      抓好生态环保,关键在责任落实,根本在制度保障。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构建“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推动整改、促进治理”的监督闭环。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全周期管理”理念融入问题整改、机制完善、源头治理各个环节,对监督发现的生态环保问题,深挖根源、提出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制度。

      西双版纳的热带雨林,是全球同纬度唯一的连片热带雨林,被誉为镶嵌在北回归线上的“绿宝石”、地球生物多样性的“物种基因库”。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纪委监委着力做好案件查办、问题整改、深化改革、促进治理、推动发展的“通篇文章”,针对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推动相关部门完善雨林保护、林地审批、环保整改、日常监管等长效机制,健全生态环保责任追究、考核评价等制度体系。

      去年3月,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开展常规巡视。针对巡视反馈的“整改责任扛得不牢、整改质效不好,统筹谋划生态环境工作用力不够、落实决策部署有差距”等问题,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采取制发工作提醒函、召开专题督导会议、联动监督座谈会商、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督促省生态环境厅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张清单”及“建账、交账、督账、销账”闭环管理机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切实防范问题反弹回潮。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新领域新任务,不断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全力守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特约记者 何天华 通讯员 陈雪梅)


    履职故事丨压力传导到位 问题整改才彻底

      “为什么群众反映的问题反反复复,始终解决不了?”“调研走访就是要摸到真情况、找到真问题。”前不久,思茅河水质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波动,我带队到南部湿地公园河段实地督查。现场发现,几名工人清走水草后,水面浮着一层细碎油光。

      “这油光是零星溢流导致的,我们已经登记在台账上了,汛期管网负荷大,等到枯水期就抓紧整改。”会同督查的水务部门同志连忙解释道。

      思茅河是思茅人民的母亲河,也是唯一穿城而过的河流,承载着当地群众的生态期盼。但近年来,河流水质长期徘徊在劣Ⅴ类,雨污混排、黑臭水体等问题久治不绝,不仅拉低城市“颜值”,更成为困扰沿岸居民的民生痛点和基层治理的沉疴顽疾。

      民生痛点就是监督的发力点。我们在今年7月启动思茅河生态治理专项监督。一开始,有干部觉得河道治理是水务、住建等部门的事,还有的担心“盯这么细,相关部门压力会不会太大”。我回答:“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才彻底。我们不较真,对不起思茅老百姓。”

      我们组建监督小组,徒步沿河全线摸排,很快揪出一批隐蔽问题:部分工程重主干、轻支管,主干道修得焕然一新,支管网却接口错位、渗漏频发;不少标注“已销号”的问题,现场依然如故,是典型的纸面整改;梅子湖周边雨污分流不彻底,多部门权责交叉,导致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的是“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就是要防止河长制“挂在墙上、落在空处”。我们建立“发现—交办—核查—‘回头看’”闭环监督机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挂牌督办,全程跟进整改,随机抽查、一线核验,确保责任压实到岗、整改落实到位。

      实打实的监督换来了实打实的变化。近期“回头看”发现,思茅河管网渗漏点已得到修复,直排口全部封堵,梅子湖公园附近截污管道改造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困扰群众多年的污水溢流、河道黑臭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针对监督发现的管护漏洞,我们推动建立“纪检监察+河长办+职能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室组地”联动,定期跟进思茅河水质数据和相关问题整改进度,每季度抽查河长巡河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闭环销号管理。同时,依托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推动常态化落实管护责任。

      沿着思茅河一路督战,我愈发坚信:干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要敢于较真碰硬,坚决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作斗争;我们的监督执纪越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越多。思茅河的治理还在继续,我们的监督也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