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反映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学好全会精神、凝聚奋进力量的生动局面,“清风楼兰”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护航新征程”栏目,刊发体会文章,供交流研学,促进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落地落实落细。
强化纪律教育实效 凝聚深化改革合力
若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吕振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加强纪律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要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把纪律要求转化为言行准则、内在追求,更好推动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有力有效服务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压实主体责任,深化纪律教育实效。纪律教育与执纪监督要贯通起来,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广大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纪检监察机关要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全周期、全覆盖管理,使铁的纪律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同时,不断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把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要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止“破窗效应”,充分发挥纪律惩戒作用,坚决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努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整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融合正反典型,拓宽纪律教育纬度。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充分挖掘本地红色资源、清官廉吏和先进典型事迹、家风家规家训中的“勤廉”元素,激发党员干部崇廉尚洁、见贤思齐的自觉。同时,聚焦“关键少数”、年轻干部等,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重点领域,结合身边人身边事深化以案为鉴,运用廉政提醒谈话、旁听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教育方式,引导党员干部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严管厚爱结合,凝聚深化改革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抓好《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正确把握政策策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把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纳入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点,持续加大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监督治理力度,坚决清除阻碍改革发展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真正把广大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时间和精力用在服务群众、干事创业上,敢闯敢试敢担当,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改革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