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515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52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052件,谈话函询538件次,立案347件,处分364人(其中党纪处分321人、政务处分58人)。处分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干部45人,一般干部28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84人。
2023年第一季度,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02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656人次,占总人次的63.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31人次,占32.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9人次,占2.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1人次,占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