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体党员干部,在州纪委监委机关进一步推动党的组织、党的作用、党的活动、党的优势、党的领导全覆盖。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厅字〔2020〕60号)和《自治州党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党办发〔2021〕1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巴州纪委监委机关“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推行“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制度,严格落实党支部基本制度,严格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搭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为推动巴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时间安排
委机关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逢重要节日或纪念日,重要庆典、重要活动,应按照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组织开展集中性的主题党日系列活动。
三、参加对象
“主题党日”活动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参加对象为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可根据活动内容组织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参加。同时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方式方法,突出党性党味,注重结合融合,强化实践实效,确保主题党日成为党员学习日、议事日、奉献日,提升“主题党日”效果。
四、活动内容
(一)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坚持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推动融入日常、严在经常,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每次主题党日,首先至少安排1小时时间,组织党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重要文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系统学习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同时与政治理论学习日相结合,针对学习内容,对照党章党规,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交流研讨,讲认识、谈收获、找差距、促提高。
(二)加强对党忠诚教育
1.进行革命传统教育。采取参观马兰烈士陵园、乃仁克尔乡红山军博园、达西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十八团渠纪念园,诵读《见证初心和使命的“十一书”》等办法,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共看革命电影、共唱革命歌曲、共讲革命故事等方式,对党员进行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在“七一”前夕,以支部为单位开展1次纪念建党100周年专题研讨交流,让党员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2.加强意识形态教育。结合国庆节、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等,突出抓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组织党员带头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我和我的祖国”“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充分展示新疆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讲好新疆故事,着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
3.强化反分裂斗争教育。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规定,“四本白皮书”,通过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计划,用史实说话、用事实说话。
4.开展先进典型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先进事迹报告会视频或者参加先进事迹报告会,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座谈交流,集体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选编》《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重大典型先进事迹等方式,每年至少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1次先进典型教育,营造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5.加强廉政教育。结合第4个“5·20”(爱廉日)、第23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委机关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廉政提醒谈话等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委机关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1.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全体党员参加。会前,一般应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提交党员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并将党员大会议题和召开时间通知到每名党员。会上,应发挥党员大会议事决策作用,主要组织党员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会后,按照规定,分别做好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报批报告工作,按照决议事项抓好落实。党支部应确定专人如实详实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书记审核、支部委员签字后存档。
2.召开党支部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
3.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主要内容为: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层知识,学习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决议、决定,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组织党员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和完成党支部、党小组分配任务情况;认真提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确定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讨论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主要包括推荐优秀党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人选,推荐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人选、酝酿候选人、推荐党小组组长等。
4.定期上党课。各党支部每季度安排1次党课,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组织党员讨论交流,提升党课效果。机关党支部书记至少每半年为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或报告1次学习体会。结合“党旗映天山—微朗读、微党课、微故事、微分享”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诵读经典、举办微党课、讲述红色故事等,滋养初心、引领使命。
5. 开展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责情况;年底,开展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6.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结合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支部委员带头,按照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支委会议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对支部党员进行鞭策鼓舞,督促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7.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支委会定期分析研究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按照“四必谈”暨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置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的要求,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一般不少于1次,同时做好记录。
8.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按时交纳党费、过政治生日。机关党委批准接收预备党员后,党支部应在当月或下月开展主题党日时,向全体党员宣布审批结果,为新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其他党员随同重温入党誓词。可组织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接受党性教育。党支部要将现场交纳党费作为每月主题党日的规定动作。党支部要举行仪式,在党员被党支部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纪念日当天或当月,为其过政治生日。也可组织入党时间在同月份或同季度的党员集中过政治生日。
(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不忘初心承诺践诺。年初,督促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紧紧围绕促进单位工作、服务身边群众,公开承诺办2-3件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明确完成时限。党支部要建立台账,并督促党员落实。同时在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或民主评议党员时,由党员报告践诺情况,接收党员评议,并作为党员定等的依据之一。没有如期履诺的需在会上作出说明或检讨。
2.创建特色品牌党支部。委机关党委开展 “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活动,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始终走在前、作表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党员找准党建促工作结合点,通过评选党员示范岗,命名党员先锋号等活动,激励党员在日常工作中争创一流业绩。
3.践行宗旨志愿服务。督促党支部动员指导党员登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申请加入志愿团体,踊跃报名参加志愿服务项目,每年每人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32小时。
4.用好“三联三同三送”党日品牌。重点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紧密结合常态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访惠聚”驻村工作深化主题党日,组织机关基层党组织与驻村工作队党支部、派驻村党支部联抓党建、联保稳定、联保脱贫,机关党员与驻村党员、农村党员同学习、同劳动、同帮困,给农村党员送党课、给农民朋友送温暖、给农业发展送动能,促使机关党员在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上打头阵。
五、活动程序
(一)精心准备
年初机关党委负责制定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督促委机关党支部参照执行。各党支部在开展活动之前要提前预告活动主题,充分听取党员意愿,并明确活动内容、时间、人员、要求和地点等事项。要提前做好会议通知,对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履行好请假手续和补课程序。
(二)有序开展
“主题党日”活动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并明确一名支委会成员落实具体工作,全体参加党员佩戴党徽,确保活动有序进行。鼓励每次开展党日活动前,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拍摄支部全家福等活动,增强党日活动的仪式感、庄重感。
(三)加强管理
“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研究谋划好下次活动方案。要记录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全面反映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内容、党员出勤率等内容。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
委机关党委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年底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将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党员干部日常 考核的重要依据。党员无故不参加活动1次的,党支部要及时谈话提醒;累计达3次的,要进行约谈并提出限期整改意。
(二)强化督促检查
委机关各党支部强化统筹安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活动,同时做好活动的记录纪实工作,为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有力支持。“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指导,确保制度全面有效落实。
(三)注重营造氛围
各支部深入挖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比学赶超,带动提升州纪委监委“主题党日”活动的整体水平。
附:2021年度巴州纪委监委机关 “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
活动计划表
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纪委监委机关委员会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