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巴州党委批准,巴州纪委监委对巴州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赵华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华伟身为医疗机构的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无视患者疾苦,把医院当做自己谋利敛财的工具,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要项目安排,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如实向组织报告房产;默许、纵容医院对患者过度检查、治疗和乱收费,侵害群众利益;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严重滞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赵华伟严重违反党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巴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巴州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巴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